ADS 的签署不等于免签

6月24日,在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加拿大总理哈珀的共同见证下,中国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与加拿大国际贸易部长范洛安在加拿大渥太华正式签署了简称为《中加旅游目的地(ADS)谅解备忘录》。ADS的签署,是中加旅游合作史上的里程碑,将极大推动两国人员互访,扩大民间往来,增加人文交流。

但最近有读者有误解,以为ADS签署后,到加拿大旅游就可以免签证。这是不正确的。ADS的签署,首先是加拿大的旅游界可以在中国打广告,做推广,接受报名,获加国政府认可的中国旅游机构可以为来加游客集中申请ADS团体签证,手续办理会较普通签证迅速得多。但通过ADS来加的旅客一定是「一团团来,一团团去」,必须订好入境及离境日期,必须担保旅客来加纯为旅游,一定会按时回国, 为此,现在中国有些旅游公司要中国客人先付押金,大约5万到10万元不等。

其实,通过中国旅游公司办签证过来还是有限制的。除了ADS外,一般来说,许多移民落户加拿大后可通过担保,申请父母或祖父母来加团聚,比如按照华人家庭传统,常常由祖父母来照顾家中的小孩子; 移民部的这项措施令这些父母或祖父母在等待移民的过程中,可以申请多次往返探亲签证。但需提供担保人的文件:银行存款证明,房产证明,公民卡,非公民要提供护照和移民纸,上一年报税表,雇主信,被担保人的姓名,地址,出生年月日等。

目前,加拿大领事馆委托几家公司在北京,广州,上海为申请人代办签证。所以申请人只要通过加拿大领馆认可的公司,提供完整的文件,即可完成申请。